1.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漳州市联丰浩苑安置小区二期上部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05130232),已由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漳州市联丰浩苑安置小区二期上部工程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约22502.05平方米,分成A、B、C三标段进行招标,其中A标段建筑面积约6628.29平方米,B标段建筑面积约7736.63平方米,C标段建筑面积约8137.13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田丰段;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6月,工期21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5.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5.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
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工民建类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5.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05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
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出售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每标段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到场并提交:
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不必提交);
7.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拟派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为2005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9.本招标工程取消集中进行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之前在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布答疑内容和投标人获取书面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领取上述书面材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代理索取澄清的书面文本,网上内容与书面文本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本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石仓迎泰楼三楼(邮编:363005)
电话:0596-6392779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