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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保法规将受行政处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0:36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木佳 2日北京报道】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汪纪戎今天在此间透露,国家环保局联合监察部将出台违反环保法规的行政处分办法。

  汪纪戎说,目前法律授予环保部门的是检查权、罚款权和建议权。为了解决国家
保总局
在执法过程所遭遇的尴尬,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将联合出台关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一些行政处分的办法;此外,与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移办、联合办案的制度,来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第三是加大信息的披露;第四是落实好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政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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