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2004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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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6:36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6.2
目 录 综 述 1 一、部分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重大进展情况 2 二、2004年度全国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城考”结果排名 17 三、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2004年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环境建设主要指标考核结果 20 四、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分析 25 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结果 27 六、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名单 28 综 述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制度是以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管理管理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城考”的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集中反映全国城市,特别是重点环保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2004年全国“城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国家环保总局对“城考”结果的上报、审核和发布方式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城市环境管理的分类指导,抓两头带中间,统一规范全国“城考”填报审核要求,夯实城市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推动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首次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填报审核操作规范(试行)》,统一组织对所辖地、县级城市的“城考”结果进行审核上报。2004年全国正式上报“城考”结果的城市达到500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76%;由国家公布“城考”结果的环保重点城市首次从原来的47个增加到113个,国家新增考核的环保重点城市66个;国家首次公布各省、自治区对所辖城市的“城考”的排名结果。 2004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在城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城市环保投资指数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质量总体上基本保持稳定,部分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考”情况 上报的500个城市“城考”主要指标统计结果结果: 2004年全国参加“城考”的242个地级及地级以上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日均值为0.11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年日均值为0.05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日均值浓度为0.032毫克/立方米。 2004年全国参加城考的258个县级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日均值为0.15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年日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日均值为0.026毫克/立方米。 2004年全国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75%、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47%、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14dB(A)。烟尘控制区覆盖率85.69%,汽车尾气达标率74.7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7.4%,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60.44%(特指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率),还有155个城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零;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4.09%;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32.33%,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的城市有143个,占上报城市总数的28.6%,还有193个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7.76%,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城市有253个,占上报城市总数的50.6%,还有160个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4.21%,其中大于35%的城市257个,占上报城市总数的56.2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13%,其中大于1.5%的城市402个,占80.4%。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城考”得分大多在省内排序位列前茅;中小城市(包括县级市)得分相对偏低,排序落后,部分城市总分在50分以下,主要原因是中小城市、县级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以及危险废物(特指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装置)等环境基础建设落后。 2004年,许多城市通过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提高了城市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加强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明显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和面貌。截止到2004年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命名了44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其中地级以上城市28个,县级市16个)和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其中2004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命名了1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2004年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中,参加“城考”的辖区共有46 个,占总数的72 %。 2004年黑龙江、湖南、河北、广西、江苏、山东、安徽、陕西、山西、新疆等10省、自治区“城考”组织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城考数据审核认真,上报及时,报表格式填报规范、整齐,内容齐全。 2、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考”情况。 2004年,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日均值为0.1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年日均值为0.0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日均值为0.039毫克/立方米。与2003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略有下降、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略有上升。与2003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较明显降低的城市有:哈尔滨、贵阳、兰州、成都和汕头;二氧化硫浓度有明显降低的城市有:哈尔滨、大连、杭州、贵阳、兰州、成都、南京、秦皇岛、南宁,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的城市有:哈尔滨、广州、兰州、杭州、成都、重庆、长春、深圳。 2004年,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年达到98.29%;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平均值93.95%。烟台、大连、连云港、西宁、合肥等在城市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2004年,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78dB(A)和68.61dB(A),与2003年相比,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略有下降;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6.98%,比2003年提高了0.81个百分点。 2004年,原47个国家重点城市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强,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达2.73%,比2003年增长0.3个百分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53.61%、89.06%、85.41%,与2003年相比分别提高了8.25个百分点、1.61个百分点和11.2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提高的城市有:湛江市、北海市、武汉市、重庆市、哈尔滨市、广州市、南昌市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市、贵阳市、哈尔滨市、杭州市、温州市、呼和浩特市等;2004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的城市有银川市、烟台市、西安市、上海市、北京市、乌鲁木齐市、天津市、青岛市、合肥市等。 2004年,原47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比较突出的主要有桂林、北海、珠海、海口、南宁、汕头、福州、厦门、南通、大连等城市;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进步较大的城市主要有哈尔滨、北海、桂林、贵阳、南宁、武汉等。环境质量好的城市有海口、湛江、珠海、桂林、北海等;污染控制工作完成较好的城市有桂林、南宁、北海、南通、天津等;环境建设工作完成较好的城市有郑州、秦皇岛、烟台、珠海、苏州等。 2004年,原47国家环境保重点城市中,尚有一些城市的环境保护投资明显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亟待加强。200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比较低的城市有:长春市、贵阳市、湛江市和拉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较低的城市有哈尔滨市;烟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低于20%。另外,由于机动车污染,一些城市的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有所升高,其中,重庆、长春、贵阳、深圳、连云港、大连、苏州、昆明、福州等城市有比较明显的上升,应引起重视。 3、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考”情况。 2004年,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129毫克/立方米,比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高24.8%;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72毫克/立方米,比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高49.6%;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为0.035毫克/立方米,比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低12.5%;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72dB(A)和68.58dB(A),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年平均达到98.03%,略低于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均值;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平均为82.2%,比原47国家环保个重点城市低11.75个百分点。总体来讲,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低于原47个重点城市。 2004年,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22%,比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低0.5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平均分别为43.61%、78.7%和66.54%,分别比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低10个百分点、10.36个百分点和18.87个百分点;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为35.81%,比原47个重点城市低1.17个百分点。总体来讲,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低于原47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 2004年,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比较突出的城市有牡丹江、日照、绵阳、克拉玛依、绍兴、常州、淄博、潍坊、枣庄、扬州等城市;环境质量较好城市有克拉玛依、日照、芜湖、马鞍山、泉州、齐齐哈尔、绍兴、常州、枣庄、牡丹江等;污染控制工作完成较好的城市有徐州、常州、潍坊、无锡、淄博、镇江、绍兴、日照、扬州、泉州等;环境建设工作完成较好的城市有洛阳、绍兴、镇江、焦作、开封、三门峡、绵阳、岳阳、淄博、济宁等。 2004年,新增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有一些城市的环境保护投资很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当薄弱。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11个,分别是宜宾、渭南、曲靖、玉溪、铜川、九江、牡丹江、吉林、金昌、德阳和韶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7个,分别是锦州、咸阳、大同、泸州、阳泉、本溪、临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城市有17个,分别是邯郸、本溪、锦州、常德、自贡、攀枝花、南充、宜宾、渭南、延安、柳州、曲靖、玉溪、赤峰、芜湖、枣庄和遵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小于30%的城市有11个,分别是是金昌、赤峰、临汾、张家界、宜宾、渭南、阳泉、平顶山、齐齐哈尔、曲靖、延安。 4、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考核情况 2004年,各重点城市在经济增长迅速的情况下,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遏制污染反弹、削减排污总量、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等措施,基本遏制了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快速增长的势头。原47个重点城市中的绝大多数城市2004年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低于2003年数值,部分城市下降幅度较大。与2003年相比,原47个重点城市的工业废水和氨氮排放强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76.6%的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76.26%的城市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下降,73.3%的城市烟尘排放强度下降,70.2%的城市粉尘排放强度下降,76.9%的城市固体废弃物排放强度下降。 部分城市,特别是重工业比重比较大的城市、能源型城市以及以造纸、化工制造、电力、黑色金属冶炼为主导产业的城市,虽然全年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与2003年相比普遍呈下降趋势,但与其他省区和全国水平相比依然有较大差距,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和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 5、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04年,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最小的10个城市分别是:北海、海口、湛江、克拉玛依、珠海、日照、桂林、福州、泉州、长春;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最大的10个城市分别是:临汾、阳泉、大同、金昌、宜宾、株洲、重庆、焦作、长治、攀枝花。 2004年,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较低的城市有海口、北海、桂林、珠海、湛江、日照、克拉玛依、汕头、厦门、烟台和温州;较高的城市有锦州、本溪、拉萨、抚顺、攀枝花、临汾、大同、渭南、包头、平顶山,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有62.5%;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较低的城市有北海、海口、克拉玛依、福州、合肥、湛江、长春、芜湖、齐齐哈尔、马鞍山;较高的城市有阳泉、临汾、金昌、宜宾、大同、三门峡、焦作、宜昌、遵义、重庆,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41.07%;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较低的城市有北海、玉溪、湛江、海口、合肥、泉州、连云港、遵义、金昌;较高的城市有广州、深圳、北京、重庆、温州、上海、哈尔滨、宁波、乌鲁木齐、阳泉,均达到二级标准。
一、部分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重大进展情况 北京市 连续第年环保投资超过百亿元,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29%,其中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近110亿元。 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较污染严重的1998年下降了54%,20年来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执行了重型汽油车和摩托车新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颁布了地方车用燃油质量标准。全年淘汰老旧机动车约11万辆,车辆抽检达标率达到95.94%。完成了全市城市建成区噪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在2003年水平。 天津市 扎实推进碧水工程。全面实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渤海天津碧海行动计划》,项目建成率分别为68.8%和64.3%,在建率分别为31.2%、35.7%;加强引滦引黄水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小型化工企业为重点的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市共有150家单位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发区被推荐为首批国家生态工业园建设示范区,全面启动“废物最小化俱乐部”工作。 上海市 推进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环保投入225.3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的3.03%。 2004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明显,用水质标识指数衡量,全年中心城区重点整治河道的污染比上年下降17%,全市区域降尘量比上年下降25%,吴淞工业区和周边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桃浦工业区恶臭污染问题基本解决。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为87.86% 重庆市 三峡库区水环境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库区首批投运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已经发挥效益,其服务区范围内72%的生活污水和91%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置。 主城区“净空工程”进一步深化。完成9座及以下化油器轻型车改电控补气加三元催化器约3万辆,查处黑烟车约8000辆。 渝北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大足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石家庄市 大力治理空气污染。全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350万吨。拆除各类分散采暖锅炉278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新增煤气用户1.7万户、天然气用户3万户。投入4350万元对市区内16台35吨/时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了脱硫治理。对建材工业区粉尘污染进行了整治,取缔200多家小水泥厂和小采石厂。市区空气质量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气比2003年增加69天。 太原市 全市工业企业达标污染治理完成总投资10.2亿,达标治理任务完成率达到97.6%。全年共取缔土焦坑2715个,关闭小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447个,对40家焦化企业的57个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 建成了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安装了4个远程监控点,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300余套,对70个重点污染源实现了联网监控。 长春市 全面开展了长春地区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建立和完善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标工作。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开展了波罗湖湿地生态恢复、“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以及南湖公园、胜利公园改造工程等项目。 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长春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通过总局专家审查。 哈尔滨市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工作,限期更新改造锅炉、除尘器,95%以上单位使用了洁净煤技术产品,11县(市)推广使用民用型煤锅炉700余台。推进松花江及一级支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了94%。 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的修改,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哈尔滨市生态功能区保护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市生态功能圈建设。 南京市 继续全面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外秦淮河的综合整治。年处理能力10万吨的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以及同步铺设的污水截流主、次干管基本完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24万吨扩容升级二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总日处理能力将达64万吨。上元门水厂引水补水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形成了每日向玄武湖、内秦淮河和金川河生态补水28万吨的能力。 外秦淮河主城段右岸的污水截流工程已基本完成。中华门、东西干长巷等右岸环境整治与环境建设已全部完工,基本形成秦淮河景观带。 济南市 加强了对燃煤单位锅炉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仪。铺设燃气管线128.3公里,新增燃气居民用户24300户,天然气用气量达到了1亿立方米,城市气化率达到了97.5%。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4吨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对全市118家一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开展了市区河道玉绣河综合治理,完成了引水和沿途污水的分散处理、护城河东、南、西段的清淤、景点建设和沿河的美化。 杭州市 实施“蓝天工程”,开展了第三阶段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及热电厂等燃煤企业消烟除尘脱硫工作;实施“燃煤区”中期工程;进行道路建设、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以及渣土运输车的管理。出台了《杭州市服务行业环保管理办法》(市长令),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整治。 实施“碧水工程”,正式实施《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 合肥市 王小郢污水回用一期工程建成投运,中水的使用有效改善了环城河和南淝河的水质;朱砖井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天然气接入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正式通气使用,并完成置换供气12万户。完成了群众长期投诉热点的合肥东风化工总厂、合雅精细化工公司2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出台《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依法环境管理等。 南昌市 投资四亿的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并全面投入运行。完成青云水厂三期工程建设,解决昌南地区供水不足,投入5亿元打造全长12.7公里的玉带河,玉带河西支、干渠已全面通水,五大排水系统基本完成。实施第二轮“百路大会战”,投资1亿元改造道路112条。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出郊进工业园区战略,一批市内大型企业实施了搬迁。 以保护赣江饮用水源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一江二河八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各地表水体水环境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武汉市 加快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升级工程进展顺利,已投入运行的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了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配套完成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关停了威胁饮用水源水质的垃圾处理场。抓住“天然气进汉”历史机遇,在内环线取缔燃煤锅炉基础上在二环线内开展了取缔燃煤锅炉工作。 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违法建设项目和汤逊湖水环境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整改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15家,完成了一批治理项目,责成近300个项目限期整改。 长沙市 2004年长沙市的环保工作围绕生态市建设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两条主线展开。三个全国生态示范区、四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均通过国家验收。全市共创建绿色学校49所,创建绿色社区54个。 关闭了对湘江水质存在巨大威胁的长沙铬盐厂,市政府已支付6850万元安置职工,并专门成立了铬渣治理领导小组和铬渣治理办公室。 西安市 城市排水工程成效显著。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敷设各类排水管道约40公里。在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当年关闭了95家规模以下造纸企业,每年可直接减少废水排放量4700万吨,减少COD排放量近2万吨。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60天,比上年增加了5天,好天气数超过历年水平。 郑州市 开展了冬季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露天烧烤反弹,全年取缔燃煤小锅炉200多台,收缴烧烤炉2000余套,取缔燃煤大灶12000余个,有效降低了城区大气污染负荷。 成立了郑州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完善郑州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五大系统建设,实现了对26个大气污染源、7个水污染源排污情况的实时监控。 总投资2.45亿元的邙山输水干渠改造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运行,有效避免了原水在输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进一步提高了饮用水水质。 广州市 珠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成4个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230公里、污水泵站18座。对市内29条重点河涌进行了综合整治。启动了18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整治珠江堤岸3.2公里、流溪河堤岸68.3公里,营造了良好的珠江沿岸境观。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治理,饮食业污染扰民投诉下降41.96%。 对134家水、65家大气污染重点工业企业核发了排放许可证。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82亿元。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对1998-2002年期间1.5万个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情况进行了清查。 南宁市 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市区快速环道内重污染企业改造和关停并转迁工作。 全面开展城市主要饮用水源邕江一级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制定了南北两岸排污口截污整治计划,江北岸的所有穿堤的污水管拆除截污。 在全广西率先实现市区和辖区七个县城及部分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 海口市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在水环境方面,完成美舍河海口段综合整治工程以及海口段污水截流管并网,投入1.5亿元完善海口新区的管网建设。建设完成了“两湖两沟”净化水质工程。在噪声环境治理方面,投资2.1亿元用于改造刚性路面为柔性路面以降低交通噪声。 积极推进环境教育向纵深发展,增设海南热带野生动植园、火山口国家地质公园2处未成年人环境保护体验教育基地。 成都市 大力解决火电企业燃煤污染。加快城区内4个热电厂搬迁和新址建设进度,在搬离市区前采取安装脱硫设施、提高燃煤质量、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管理,全面整治岷江、沱江成都段重点排污企业。 全面实施中心城区36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33亿元、历时四年的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底竣工,沙河水质明显改善,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继续实施中心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年投资1.82亿元,176条街道管网开工改造,140条街道管网改造工程竣工。 贵阳市 为有效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质量,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市主要饮用水源水域内投饵养殖进行取缔。 南明河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获得建设部全国人居环境示范奖。 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组织实施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并对53台4—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以及236台1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有效削减了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 昆明市 昆明市围绕“一湖四环”“一湖四片”环境建设,投资50多亿元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项。 滇池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已实施项目占计划总数的65.4%,世行贷款项目全面完成。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启动2000亩湖滨生态带建设,取缔、整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7家。 阳宗海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水质连续三年保持在Ⅲ类。开展了湖滨生态保护和湿地恢复工作,组织实施了北岸环湖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工程;流域工业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4平方公里,流域及引洪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 拉萨市 建立了15个市级重要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拉鲁湿地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评审。 组成专项小组开展了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限期治理的共163家餐饮企业中95家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各种原因搬迁、改行和停业的有67家,仅有1家未按要求治理。并加大了机动车尾检测治理工作。 开展了“白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禁止生产、使用、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及塑料袋。环保局成立了专项小组,开展专项行动,共查缴、没收塑料袋1亿2千万条,餐盒1万8仟个,一次性塑料口杯4500个。 银川市 对全市燃煤实行严格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推行低硫低灰份燃煤使用,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小锅(茶)炉燃用烟煤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在全市日排水量100吨和日排放化学需氧量60公斤以上的企业强制安装智能环保监控仪和在线监测装置。 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了日处理中水7.5万立方米的中水回用厂,实现了银川市中水回用零的突破。 兰州市 针对大气污染,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改造。通过对燃煤锅炉、茶浴炉、饮食灶的清洁能源改造年减少耗煤42万吨,削减烟尘2973吨,二氧化硫7390吨。同时投资1700万元,建设天然气管网38公里。建成了3个天然气加气站,改造天然气双燃料车790辆。2004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0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6%。 投资2.13亿元进行新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期投资5000万元对中石油兰化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 西宁市 重点实施了西宁地区锅炉“煤改气”工程,已累计完成锅炉煤改气1486台,4207蒸吨,基本完成了锅炉煤改气任务。公交车辆“油改气”全面完成。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80%以上,西宁地区的能源结构基本实现了从污染型到清洁型的转变。西宁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00年的30%增加到2004年的76%。 乌鲁木齐市 积极推进洁净煤的技术攻关和推广使用,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清洁能源锅炉的使用,2004年全市拆除和改造燃煤供暖锅炉94台,城乡结合部立式锅炉681台;新增燃气壁挂炉1715户,35家单位新建燃气锅炉63台,145.35蒸吨,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约81万平方米。天然气二期工程已完成了高压管网的建设,实现了二气源与一气源对接工作。 积极推进清洁汽车行动,新增燃气化改造车辆1600辆,累积建成各类加气站61座。 呼和浩特市 将市东郊垃圾综合处理场由原来的垃圾简易处理改建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及堆肥的无害化处理场。 改造了157蒸吨的锅炉140台,使用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100多万平方米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见到成效。 重点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特别是为首府广场、巴黎广场、农业厅高层建筑附近居民协调解决噪声污染赔偿22.16万元、33.6万元和22.12万元,得到了居民的好评。 牡丹江市 以锅炉并网为主要内容的大气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市区完成锅炉并网面积214.1万平方米,增加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推广使用型煤4万吨,全年市区大气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去年增加45天。 稳步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清理沿江村屯垃圾、粪便、厕所、畜禽圈舍730处。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严格海浪河、放牛河和市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监管,取缔放牛河区域生猪养殖户34家。 日照市 连续6年获得山东省城考地级市组第一名。 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拆除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先后新建、扩建了日照东方热电、阳光热电等集中供热企业。实施了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被评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日照高科园被确定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区试点单位,日照开发区成为欧盟援建中国的四大生态工业园区之一,开展了清洁生产知识培训,成立了全国首家生态企业协会。1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 绍兴市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了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6.5亿元,投资近10亿元的三期工程也申报立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中水回用的试点。2004年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加强了环保审批的信息反馈,本级实行环保审批周报制度,在全市实行了环境质量月报制度,送市、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阅。同时向公众开展了环境质量预报制度,每天发布环境质量预报。 淄博市 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扎实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完成造林15.2万亩,全市新增城市绿地748公顷;提前三年半完成中心城区近郊15家水泥企业42条生产线的搬迁改造工作,关闭水泥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年减少粉尘4000吨。对145家燃煤炉窑企业实施了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和天然气替代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淮河流域“十五”计划下达的治理任务,重点区域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完成了60家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 潍坊市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建设与运营。投资2.18亿元进行市区绿化。投资1亿元将张面河治理改造成为城市生态旅游休闲的景观带。加强了市区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淘汰取缔1吨/时及以下燃煤设施的同时,对集中供热管网到达区域内的4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集中取缔。 深入开展市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市区及周边垃圾源81处,关闭了13处私设垃圾场,80多万立方的积存垃圾全部清运或覆盖。 枣庄市 市政府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机制改革,到2005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成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 稳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水泥粉尘治理专项视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水泥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行和发展循环经济,三家企业被省批准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镇江市: 在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同时,落实全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群的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工作。《镇江市“十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中七项内容总体完成率为85.7%。 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218家,对47家严重违法生产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限期关闭的行政处罚,对124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遏制了部分地区采石场、石灰窑、轧石厂等企业违法开发矿山资源、污染环境的势头。 石嘴山市 2004年石嘴山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以及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分别比2003年下降了41.5%。54.9%、30.4%、和16.7%,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去年同期。投资1.1亿元的天然气输配工程全面完成。城区内所有炉、窑、灶全部改烧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 加大执法力度。今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916人次,对全市766家企业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44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全年市民污染投诉比往年同期下降32%,受理率100%,查处率98%以上。 咸阳市 高起点建设渭河、沣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造纸行业结构性污染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碧水工程的决定》,在全省首家对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利用废纸及浆板制浆造纸企业进行淘汰关闭。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实施3613生态示范工程为核心,大力推行沃土计划、“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突出“双减双保一回收”工程。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划定了重点禁烧区域,同时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害为利。 临汾市 为改善大气质量,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了《临汾市大气污染摘帽子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和燃料结构改造。投资1.2亿元,新增供热能力130万平方米。财政补贴1300万元,对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8000户居民采暖燃料实行补贴,推广将烟煤改为低硫无烟煤的计划。完成70条重点街道的硬化和修复。 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对现有污染源实施深度治理,对污染企业分期实施搬迁。不再扩大生产规模,不再增加排污总量。 二、2004年度全国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城考”结果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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