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2日电(记者石庆伟)沈阳市最新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保障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平均每平方米增加100元左右,其中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097元提高到3195元。
沈阳市对房屋拆迁补偿实行市场评估加最低保障的办法。根据拆迁补偿区域划分级别和上一年度存量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水平,结合供求关系、区位和环境变化等
因素,由专家评估委员会测算确定,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每年公布一次。新公布的2005年拆迁补偿保障标准,对市区仍然划分为六个区域,各级区域的补偿保障标准是: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195元,二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02元,三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01元,四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84元,五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85元,六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6元。各级区域的补偿保障标准比上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五级地区的上涨幅度最大,每平方米增加169元。其他区增加幅度在96元--120元之间。
为了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利益,沈阳市规定,如果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保障单价时,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保障单价计算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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