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路
新华社上海6月1日电 上海市6月1日出台新政策,规定“双困”人员与政府实行“双向承诺”,着力构建让“双困”人员“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6月1日推出的《关于对“双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的若干意见》
规定,对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双困”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除了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外,各区县还要通过积极挖掘林业养护、河道保洁、公益服务类岗位支持“双困”人员;同时,各区县还应采取建立就业援助基地、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多种措施,拓宽“双困”人员的就业渠道。此外,财政出资形成的岗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事务性岗位中适合“双困”人员就业的岗位,也需优先用于安排“双困”人员。
这项就业援助新政策,明确了政府履行对“双困”人员的就业托底责任,劳动保障部门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双困”人员走上就业岗位。政策也首次明确了“双困”人员的退出机制。如果“双困”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就业援助员核实后,将退出“双困”人员的范围:一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安置;二是安置就业后因主观原因离开安置岗位;三是本人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双困”条件;四是个人主动要求退出。为保证“双困”人员就业援助的资金得以落实,新政策规定,就业援助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共同承担,各区县可以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采取社会保险费补贴、交通误餐费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双困”人员有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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