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指出地方报批普通住房标准丝毫不能超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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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23:5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建设部等七部委的新政策中,对全国城镇“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做出了三项大致规定,并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并在5月31日前公布。今天,记者从建设部拿到了全国36个主要城市报批备案的普通住房具体标准。 在36个城市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中,在容积率指标方面绝大多数城市的标准与七部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侯淅珉:有个别城市也超过了标准,我们已经打回去重新修订、重新公布了。从现在公布的结果看,(各地标准)单套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房价不超过1.44倍。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经济频道首播:每天21:00-2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