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厦门将对生鲜食品实行安全准入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6:11 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6月1日电(记者卢志勇)为杜绝药残超标蔬菜、水产品、肉品等有毒有害生鲜食品上市流通,厦门市1日正式出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食品进入厦门市场实行安全准入制度。

  这个管理办法规定,生鲜食品必须强制进入厦门市生鲜食品批发交易市场交易,由批发市场对对其进行检验、把关;原则上不得从非本市购进生鲜食品,对于大卖场、超市等需
从非本市购进生鲜食品的,要求其须自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对于本市农民生产的生鲜食品需上市销售的,政府有关部门在搞好检测的同时将给予相应扶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生鲜食品的安全进行控制,《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对生产环节中的禁止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甲胺磷等农药的,将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