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党委召开2005年第16次党委会认真领会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5]1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矿冶研究总院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矿冶党字〔2005〕6号)。
《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一、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二、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评比标准
三、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
四、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四好”领导班子的评选方式
矿冶研究总院党委还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开展以“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评选表彰活动。
“四好”领导班子的评选按照院党委制定的《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执行,不设定比例。评选“四好”领导班子的程序是:确认资格-内评、推荐-小组初评-党委审批。具体步骤为:
首先,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全院各单位2003、2004两个年度年终总结评优获奖情况及其他条件确定具备评选资格的单位。
其次,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参评单位全体员工填写《“四好”领导班子评议表》进行内评。
第三,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职代会联席会议成员填写《“四好”领导班子推荐表》进行推荐。
第四,评优工作小组根据2003、2004两年获奖情况、内评和推荐结果,择优确定“四好”领导班子初评单位,报院党委会审批。
该项工作在2005年初就已经列为矿冶研究总院2005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并已经开展了初步的创建和评优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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