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环保总局 >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20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0:07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2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两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此两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主题词:环保 工程 技术规范 公告

  附件

  :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2.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