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出招抑制“投机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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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9:14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 于 扬)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抑制一些短期资金的投机行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收支持续较大顺差、外汇资金持续流入,一些无贸易背景的短期资金以投机逐利为目的,通过进出口收付汇渠道流入境内结汇,加大了国际收支不平衡。
为此,外管局特颁发上述通知,要求银行在收到收汇单位的境外汇款后,应根据汇款指示认真审核汇款性质。对于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据悉,该《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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