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青发改农经[2004]757号)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所需的工程材料(网围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网围栏总长度约9,637,966米;295.1万亩。
招标范围:该工程所需网围栏采购。(分标段)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8,000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地方自筹。
1.2工程建设地点为:果洛州玛多县,玛沁县,达日县,久治县,班玛县(五县八乡)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
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网围栏生产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生产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生产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生产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投标申请人可到西宁市黄河路36号报名,时间为2005年05月25日至2005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果洛州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字样。
6、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
6.1具备所要求的生产许可证书;
6.2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授权;
6.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7、资格预审申请时提交的资格预审数据:
7.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7.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4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传真件有效
8、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5年05月31日17:30时以前送至西宁市黄河路36号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5年06月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数据。
招标人:果洛州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