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四个体系”,促进产权股权管理规范化。张家口国资委成立以来出台了大量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具有探索性的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四个体系”。即: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了国有产权股权管理制度体系;通过规范行使国有股东权力、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项检查和专业培训,初步建立起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监管工作体系;通过事前、事中的动态管理,建立国有产权股权监
控体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培育,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起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四个体系”的建立,使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股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严把“四个关口”,做好产权股权管理工作。张家口国资委依照“四个体系”规章,认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把好产权界定关;确定了出资人以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并将企业无形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评估范围,把好资产评估关;严格程序和责任权限,防止擅自处理国有资产和随意扩大、突破政策指标处理国有资产,把好资产处置关;规定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把好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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