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大理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为有针对性地和可操作性地解决当前洱海治理和保护的紧迫问题,大理州人民政府在云南省政府批复的《洱海流域环境规划(1995-2010)》、《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2000-2005)》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后文简称《规划》)。
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州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以赵立雄州长为组长,州人大尚榆民副主任、原州政府白建坤副州长、州政府李雄副州长、中国环科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金相灿、州环保局许映苏局长任副组长,中国环科院研究员黄昌筑、工程师颜昌宙博士、工程师杜劲冬学士、助理工程师白献宇学士等为成员的《规划》编制课题组,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时一年编制完成。
事关洱海流域治理前景的《规划》以体现科学发展观为主要指导思想,范围涉及整个洱海流域大理、洱源两县市共18个乡镇,总面积2565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03—2020年,分近、中、远三期,以近期洱海水质恢复到Ⅲ类,力争Ⅱ类,中期保持Ⅱ类,远期稳定保持Ⅱ类为主要目标。按照城镇环境改善与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农业建设及农村环境改善、生态修复和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环境管理“六大工程”项目进行规划。
针对洱海目前正在进入富营养化的转型时期,尚未失去作出正确选择的时机这一现状,《规划》体现的是一条新的湖泊治理战略路线——实现富营养化转型时期地卸载维护,避免生态破坏以后的事后治理。其策略主要表现为“五个转移”:一是将保护治理的目标由水质改善转移为水质和生态质量的综合提高;二是将总量控制指标由COD转移为总磷、总氮;三是将污染控制重点对象由工业污染源转移为生活和农村农田污染源;四是将污染控制范围由湖泊周围转移为全流域;五是将污染控制措施由单一的污染治理工程转移为工程的、技术的、生态的、法制的、管理的综合措施。
《规划》于2004年8月21日通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之后由州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经省政府研究,于2005年3月4日以云政复[2005]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的批复》文对《规划》进行了批复。批复指出:“《规划》是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将《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突出重点,认真实施好‘六大保护治理工程’;以《规划》为指导,切实做好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目前,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已将省政府批复及《规划》文本转发至大理市、洱源县政府及州级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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