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下半年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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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 10:49 新京报 | ||||||||
专家建议全国统一组织领导 本报讯(记者许小青)5月26日,记者在第八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获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加紧制订《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据悉国家发改委昨日还专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实施细则下半年陆续出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实施细则可能将于下半年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已经要求配套措施包括实施细则在内必须在《可再生能源法》生效之前出台。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的胡润青表示,由于《可再生能源法》只是一个框架式的法律,可操作性比较差,比如税收、优先上网等,况且涉及的部门很多,需要各方协调,目前发改委正在积极做这方面的工作。其中很多工作多由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 北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新能源专家罗运俊表示,将要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以及若干优惠支持细则的制订肯定会更快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专家呼吁统一管理 胡润青表示,已经有外资企业涉足可再生能源领域,比如风力发电。在这些方面政府也提倡外资进入,但前提是要有基础核心,“发改委更多支持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她说,2004年风机本地化从2003年的50%上升到70%. 但由于可再生能源初期发展的成本非常高,目前国外大公司如BP等公司都选择了遍地撒网的做法,比如投资在天然气、小水电等各方面。世界银行驻中国办事处的高级能源专家赵建平博士此前曾认为,在风力发电方面,国际大公司更希望竞争的市场是风险较小,收益有保证的设备市场,而不是建电厂。 罗运俊认为,要想尽快为2006年贯彻和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制订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关键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各部委、各团体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属多个部委管理,由于组织管理部门和社团机构太多、分工不清,很难组织协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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