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5月26日与香港环保署签订了空气污染防治合作安排。签字仪式前,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会见了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香港环保署署长郭家强一行。
汪纪戎说,此次内地与香港签订的空气污染防治合作安排,涉及面广,内容很多,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探讨、研究和信息交流。
郭家强说,空气污染问题与汽车排放增多密切相关。香港对汽车排放控制较严,参照国外经验不断提高排放标准。郭家强对国家环保总局多年来对香港环保工作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内地能在环保事业上继续支持香港。
汪纪戎说,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环境问题相近,而且关系最为密切。近年来,珠三角地区环境保护的形势较好。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与合作(简称“9+2”合作),被认为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尤其是香港与广东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很好的合作。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内地与香港特区的空气污染防治合作安排签署后,双方将在公平对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增加沟通、交流信息、分享经验,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探索空气质量管理政策及空气污染防治技术。今后每年将至少举行一次防治汽车尾气排放的研讨会,并互相交流有关空气质量研究、监测、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监管及政策因素的资料。今年,内地与香港合作的主要内容将集中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区域污染防治两方面。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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