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手虚构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文骗得26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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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8: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纸空文骗得2600万 两“高手”虚构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一判监15年一坐牢11年 本报讯 记者 梁克毅 报道:一纸虚构的“土地使用证”价值几何?答案是2600万元!近日,为这一纸空文“创下天价”的两名年过半百的男子双双坐到了广州市中院的被告席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8月初,被告人姜东(男,53岁,辽宁丹东人)以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致力科技工程公司董事长名义,与广州君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军商谈借款事宜,并以虚构的土地使用证作为借款抵押物,于同年8月7日由被告人王昕明(男,51岁,哈尔滨人)与君华公司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向君华公司借款2600万元。巨款到手后,姜、王随即将钱用于致力公司开支及偿还其他债务等,造成君华公司巨额资金损失。 两被告人均辩称没有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抵押担保、没有骗取君华公司的款项。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属“合同纠纷”。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姜东、王昕明明知致力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还款能力,由姜东以致力公司董事长名义,与君华公司总经理陈军(另案处理)商谈借款事宜。王昕明作为致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代表致力公司与君华公司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使用不存在的“广州市海珠区丽昌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借款抵押物,向君华公司借款2600万元,借款用途为支付土地出让金,履行中信地块收购合同等的需要。同日及次日君华公司将2600万元分两次转入致力公司账户。致力公司除按借款合同约定于同年8月8日支付1000万元给中信广州发展公司外,其余1600万元由被告人姜东、王昕明用于致力公司开支及偿还其他债务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回赃款共197万元已发还给君华公司。 法院认定被告人姜东、王昕明在经营致力公司期间,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巨额财物,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据此判处姜东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王昕明有期徒刑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