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120平方米只是最低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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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8: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普通住房”标准怎么划定?力争契税优惠扩到最大;新规所指的“120平方米”应是建筑面积,上浮20%即是144平方米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赵燕华、实习生 谢慧慧 报道:昨日刊登的《120平方米房子视同豪宅要多交税? 》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各界纷纷发表了不同看法。对于面积120平方米以上就多征一倍交易契税的提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20平方米”是国
按照七部委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对此作了解释:“新政”所指的120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这点应该是明确的。因此,上浮20%的话即144平方米,换言之,最大限度是扩大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若按“新政”的标准,估计广州有可能比“120”要高,但目前还未能最后确定,具体数字还是要等省里的细则出来。 “新政”还要求,“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据有关方面透露,估计广东的相关细则最快会在6月1日出台,有关面积的界定也将水落石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