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贿赂4万元 长葛市交通局原局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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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从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长葛市交通局原局长郭某,因涉嫌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年底,郭某先后收受翟某现金共4万元,为其两名亲戚安排工作。郭某为疏通关系花去7000元,下余3.3万元自用。2004年10月份,郭某收受张某现金1万元,为其一名亲戚安排工作。2004年4月份,郭某收受长葛市交通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已涉嫌受贿罪,遂依法向长葛市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 杜文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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