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30%、50%……房地产利润究竟有多大、房地产的“水”究竟有多深?政府部门、购房者、炒房者、媒体各方莫衷一是。除了开发商,谁也说不清楚、道不明。
记者追踪多日,几经周折,终于听到房地产开发商如是说……
开发商维持房地产高利润的“手法”通常有以下三种:一是调高楼盘容积率。
调高容积率是压缩楼盘成本的重要砝码。据一位李姓的房地产商介绍,目前规划和城建部门批准的市区内楼盘的容积率一般不超过2(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可以开发不超过2倍于土地面积的商品房)。而有“实力”的房地产商会通过特殊的途径,打通主管部门的关系,以“做城市标志性建筑、政府重点工程或其它多种理由”把楼盘的容积率调高到3或者5,有的甚至调到9或10,这就意味着在同样一块土地上可以开发3倍、5倍甚至10倍于土地面积的商品房。“平地拔高楼,利润马上成倍增长。”
二是做假账、巧避税。
一些开发商对记者说,房地产商手上往往都有猎头公司招来的资深会计,深谙开发商做假账的需要,可以轻车熟路地将楼盘账目上的成本金额加大。明明赚一亿元的楼盘,可以处理成只赚四千万元或者更低,给外界造成楼盘成本越来越高、不得不提高售价的假象。
一些开发商还告诉记者,房地产商很善于利用城市高新区、开发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销售新的楼盘前往往都会在这些地方注册一个新的公司,以享受高新区、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新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是差价空转。
按照国家的政策,土地必须先进入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然后再挂牌拍卖。有的房地产商会与当地政府事先达成私下协议,许诺如果得到这块土地,将会如何回报,如无偿替政府承担一些公益性建设、为市民修建一个广场、修路架桥等等,政府将给予适当比例的土地优惠。于是,地方政府往往会在土地挂牌拍卖之前有针对性地设置门槛,以阻断其他竞拍者。
当事先做了工作的开发商如愿拿下土地标的后,账目上按对外拍卖的价格将钱划到地方财政,紧接着又会给地方财政打一份报告,说明自己无偿修建市政公益设施,希望政府给予价差补贴或优惠。然后就像企业出口创汇、外贸退税等一样,财政会通过土地局返还开发商约定比例的款项。这样开发商实际上是以折扣价买到了好地块,如果管理和控制建筑成本有效,返还的款项除了修建公益设施还可能有剩余。(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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