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部门合力监管招投标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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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0:4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常菁 发自北京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北京市招投标市场,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另外七个相关部门依法制定了《关于依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联手监管招投标市场。《意见》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这是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仇章建在24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披露会”上披露的信息。该会议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审计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 仇章建称,当前北京市政府投资领域仍存在着投资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三超”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意见》规定了四项新制度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一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二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全公开制度;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制度;四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 仇章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贯彻落实《意见》,北京市发改委继续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要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北京市建委招标办主任陈现忠表示,过去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评分经济标占到60%,技术标占到40%,所以不少投标单位为了中标而把投入大量制作成精美的标书,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今后,北京市建委对于一般工程项目招投标,要适当降低经济标的权重,增加技术标的权重,从而避免这种现象的大量发生。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不少地方的交通厅(局)领导兼任工程项目的指挥或董事长,虽然此举在可以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但另一方面的确会导致许多问题,尤其是滋生腐败。“近年来北京市交通委在公路建设项目逐步推行公开招标制度,采取了推行合理低价评标法,加强资格预审工作,建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年终评比奖励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