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日前,重庆市机电集团制定《关于严肃纪律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全面发展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六项规定:
一是各企业必须与集团公司党委、行政保持一致,狠抓整合重组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好集团工作提出的“三退出、三合并、一提升”的工作要求,按时保持保量完成整合重组任务。
二是牵头企业要主动到位,被吸收整合企业要积极配合,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一步到位。
三是要认真执行“四个不许”规定,即不许违规处置资产、截流资金;不许私分私拿国有资产,包括滥发奖金、实物等;不许借机突击花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许放任不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需上报批准的,必须报机电集团、市国资委批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应交职代会讨论,且从实际出发,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涉及人事安排的,必须按组织程序办理。
五是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在盘点清理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监督,建立明晰的资产清册,搞好交接和财务并账等工作。
六是要严格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对出现的不稳定苗头要积极认真排查,做好工作;出现问题,领导要亲临现场妥善处理,不得出现大规模集访和到市上访等等。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机电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予以考核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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