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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局2005年工作安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8:38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2005

  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
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行为,继续创新企业监管方式,努力提升信息化运用程度,不断提高企业登记管理水平。从有利于市场主体准入,有利于市场交易安全,有利于服务社会出发,充分发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以《公司法》修改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登记制度。一要结合《公司法》的修改,制定、修订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准入制度、监管机制和退出制度,并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及新旧制度转换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二要在总结年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三要适时做好新修订的《公司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企业注册局将举办一次处长培训班,各地要有计划地做好培训工作,保证登记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正确实施。

  二、扎实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企业登记行为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必须全面贯彻执行。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配套规章,按照便民的原则,公开企业登记事项、登记依据、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目录、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格式示范文本等,积极推进网上登记受理和互联审批,为申请人申请企业登记提供制度保障和便利条件。二要认真落实当场登记的规定。除依法需要核实的外,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当场登记。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在严格登记人员上岗资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一审一核制度,对简单登记事项可以试行一人审查核准制。积极支持注册官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三要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随着《公司法》修改工作的完成,公司登记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各地要严格依照法定职权、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事,做到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要求,科学设定登记岗位,规范登记流程和登记行为。凡与《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涉及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要求不相符的做法,要一律停止执行;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条件和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提高或降低条件和增加或简化程序;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许可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减少或者变相减少许可事项;凡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得登记注册。

  三、充分发挥登记管理职能,增强社会服务功能

  各级企业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企业、为社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一要积极支持各项改革工作。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促进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积极支持国有企业重组,实行主辅分离;积极支持文化体制及金融、电力等各项改革。同时,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关停并转企业的相关登记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积极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工作,促进东中西地区协调发展。对影响国家经济协调发展大局的,要把好准入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该变更登记的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对整顿不合格被责令关闭的企业要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要加强整治信息的反馈工作,各地对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报告。三要依法公开企业登记和监管信息。通过公开这些信息,既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管,便于相关利害关系人查阅,促进交易安全,降低社会成本;又可以将企业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四要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企业登记和监管形成的大量信息,能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死”消长情况和趋势,比较全面地反映出产业分布、行业投资强度、投资趋势、企业产权关联度、企业信誉等众多情况,各地要加强综合分析利用,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四、加强企业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强化企业监管,是我国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的有力保障。各地要继续探索总结有效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一要进一步完善属地监管制度。各地要不断总结工商所“网格化管理”等有效经验,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属地监管的作用,并将属地监管与市场巡查、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使企业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加强企业年检工作。国务院已将企业年检作为非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年检这一监督手段,加强对登记事项的监督,特别是对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和出资行为的监督,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互联网、国家实行关停并转等行业的年检工作,利用年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在年检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工商所属地监管作用,提高年检的有效性;要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违法企业加大年检的审查力度,对守信企业连续三年为A级的给予免审;要积极推进网上年检受理业务,为企业年检提供便利条件。

  五、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全程监管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2005年是实现企业信用监管联网应用五年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取得重大进展:要扩大使用企业信用监管软件的范围;全国50%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局要实现与总局的联网应用;大中城市工商局要全面实现区域性联网应用;建立全国吊销企业共享信息库。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目的是通过建立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监管机制,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的整合,实现对企业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市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不同信用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警示机制、惩戒机制和淘汰机制,以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实施企业信用监管的目的和作用,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不搞评比、评估、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加强职能整合,将各项业务工作与企业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为监管工作服务,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二要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是企业信用监管和联网应用的关键性基础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制度,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登记数据要在现有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对企业监管数据要切实加强采集、录入工作,进一步充实企业信用数据库,通过技术和非技术手段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确保企业信用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全面提高数据质量。除联网单位外,其他地方也要将吊销企业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以及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其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身份证号码报总局,在年底前建立集中的数据库。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数据整合,逐步推进总局和省级局两级数据中心的建设。三要积极推进联网应用工作。总局将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管理办法》,向各地开放现有企业信用分类软件的源代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网中提供对联网信息访问的接口,供各地的业务处理软件进行调用,实现自动检索。各联网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使用制度,将有关警示、限制的信息下载到本地业务系统中,自动在业务操作中予以提示和警示,充分利用共享信息为登记和监管工作服务。四要加强技术支持。各地要加快改造现有网络系统,增加网络带宽,全面提升应用的技术体系,进一步探讨安全管理机制,保证网络和数据的安全。尚未与总局联网的地区,要加快网络化建设步伐,做好区域性联网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与总局联网,做到成熟一个,联网一个,确保2007年底实现全国联网。此外,要改革营业执照注册号的编制规则,使其成为企业终身唯一代码,为联网应用创造条件。今年要召开全国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各地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为企业登记监管工作服务。一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各地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软件,全面建立企业登记电子自动化系统,提高登记管理的智能化程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办事效率。二要加强企业登记管理联网应用工作。拟将第一批联网的15个单位作为企业登记管理联网应用试点单位,在建立不冠以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共享数据库的基础上,申请该类名称由试点单位进行审查,通过网络经总局确认后予以核准;对吊销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以及年检B级企业等要依法进行限制。同时,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试点单位要承担企业注册局的有关调研课题,出台政策先期征求意见,专项整顿情况及时报告等工作。三要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网站建设。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企业登记网站,开展登记申请受理和年检材料申报受理,公开企业登记基本情况和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企业注册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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