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8日,国家煤炭行业标杆企业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煤集团)斥资1.75亿元,正式收购黑龙江省青山煤矿,此举是国家实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以来,黑辽两省合作发展、优势互补的新例。
原为黑龙江省直属企业,1998年划归该省牡丹江市林口县,现为牡丹江市产煤能力最大的煤矿。因历史包袱沉重,企业发展面临重重困难,没有条件和能力改制。多年来,林口
县有关部门一直在寻求合作伙伴,去年底,瞄准了沈煤集团。沈煤集团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企业资产总值近50亿元,去年实现原煤产量910万吨,营业收入达到27亿元。
双方经多次协商最终约定:沈煤集团斥资1.75亿元收购青山煤矿,取得青山煤矿资产所有权和52平方公里矿山煤田的开采权。此后,沈煤集团将投入8000万元对青山煤矿进行整体改造,将企业产能提高到100——120万吨,同时还将新建一个120万吨的洗煤厂,生产高附加值的煤炭产品。预计当年即可开工,并实现税收1000万元,明年税收有望达到3000万元,同时还可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
沈煤集团董事长林守信说,选择青山煤矿,不仅仅是看中了它的煤炭资源,更看中了牡丹江市和林口县的招商引资环境。因为林口县有关人员仅用了四个小时,就为企业办好了全部营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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