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剑指九大案之一 月底整顿不达标将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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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1:4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叶静 发自北京 2005年首批挂牌督办9个环境违法案件之一——晋陕蒙宁交界区域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环境污染案的整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5月30日是该区政府完成清理整顿和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近日环保总局在联合其他部门对晋陕蒙宁的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进行现场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取缔关停不彻底,排污设施的改造及运行不正常。 据悉,为彻底落实整顿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于今年2月5号,联合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发布了《晋陕蒙宁有关地方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要求》(下称《要求》)。 《要求》中明确规定,“对无治污设施的企业,一旦发现生产,政府应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供电企业停止供电,环保部门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经验收合格允许生产的企业,如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或超标排放,环保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未经政府批准,供电企业不得供电。” 为了防治整顿过程中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要求》中还明确指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违法生产企业充当保护伞或为淘汰关停企业进行工商注册、土地供应、环保审批、信贷融资和供电供水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归咎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重大、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监察部将直接组织调查处理或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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