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陆源污染治理关。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改造污水管网,目前,全市已建成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8.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1.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对沿海的鱼粉生产企业和水产冷藏企业的生产废水实行集中统一处理,加快推进污染物从点源治理走向面源治理;督导全市30多家修造船厂进行配套建设垃圾、废油、残油回收装置;建立海水监测动态档案,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随时注意水质变化;选定了20多名赤潮监控志愿者,随时调度,及时掌握全市重点海域可能发生赤潮的
范围和变化趋势。
二是严把近岸工程审批关。认真做好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大宇船业、远东造船、伽耶造船等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全市统一规划,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切实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今年前4个月已拒批各类污染项目15个,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严把近岸资源开发关。严肃查处《海域法》实施以后发生的、未经批准或已经批准未按要求使用近海资源的行为;重点打击盗挖海沙、破坏防护林和非法围海造地等行为;聘请专家编制了《威海东方幸福海岸开发专项规划》,对沿海自然资源和文物古迹实行刚性保护措施,严禁破坏性、低层次开发,充分利用近海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水上运动中心和游艇俱乐部,发展冲浪、帆板等海上娱乐项目;加快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成山头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准。
四是严把近海养殖规模关。科学合理编制近岸海域使用规划,突出海湾的旅游、航运功能,进一步弱化养殖功能,减轻养殖密度,压缩养殖规模。大力推广工厂化养殖,将威海湾内的全部养殖筏架和构筑物全部予以拆除。目前,威海湾累计拆除清理养殖水面28000多亩,养殖区推离岸边1千米以上。尽量将养殖密度控制在环境容量的范围之内。
五是严把入海河流的监督管理关。对沿河两岸排污单位的进行重点监督。尤其抓好对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严禁向河内排放废弃物。对超标排污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或依法予以关停。加强对达标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管,对偷排污水和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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