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8亿广保国际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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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1:27 南方都市报 | ||||||||
广保国际集团资产总额4.05亿元,负债却达8.94亿元,债权人包括77家公司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白峻)曾经在广州保税区叱咤一时的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04年底亏损额达8.69亿元,资产负债率220.64%,债权人中的公司就有77家之多。经债权人申请,广州开发区法院于5月18日裁定宣告广保国际集团破产。
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11月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香港超礼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荣发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是广州保税区1.4平方公里受让土地的成片开发商,其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1994年9月更名为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8月因部分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港资)。 按照其官方网站的介绍,广保国际主要从事土地开发、工业厂房、仓储、商住楼宇的建设和经营;为区内企业代理生产资料和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国际运输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电力投资及投资咨询等业务。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因经营管理不善,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账面反映:资产总额人民币4.05亿余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94亿余元,其中到期债务人民币5.12亿余元;累计亏损额人民币8.69亿余元;资产负债率220.64%,对已到期的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应债权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申请,广州开发区法院于2005年1月24日受理此宗破产案,并于5月1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广州开发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及时成立了以该公司股东、中介机构为成员的监管组,清点、核查财产,严格避免破产财产流失。针对该案债权人与企业职工人数众多的特点,法院一方面在受理案件后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通知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切实确保职工问题的优先解决。 清算组接管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巨额到期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于是在5月18日依法作出裁定:宣告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还债,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接管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链接 广保国际一身债务官司 2000年9月,内地某银行香港分行(下称香港分行)在广州市中院因借款纠纷起诉广保国际、广保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保公司),法院于2001年11月26日判令广保公司偿还香港分行借款本金450.1万港元及相应利息、香港分行为主张债权而支付的费用40.6128万港元;广保集团对广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该判决生效后,广保集团拒不履行,2002年1月,香港分行向广州市中院申请执行。为此,法院执行局举行过4次听证会,但没有作出裁定。2003年9月18日,广保公司以从未签收该案判决书为由向广州市中院提出审判监督再审程序,该再审申请在2004年5月被法院驳回。2003年11月,广东省高院将该强制执行案上调,指定该案由广州海事法院执行。12月22日,广州海事法院裁定追加广保公司在内地的合作方广州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公司)为该案被执行人,并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存款538.212万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广州市中院主持,香港分行、广保公司以及时代公司于2003年5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代公司经与广保公司协商,自愿作为案件的执行担保人加入案件执行,代替广保公司还款,并承诺在2003年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在6月30日前将其所有的位于广州时代广场共14间价值1000万元的商铺作为还款保证。 但此后,广保公司依然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香港分行遂将时代公司诉至广州市中院,请求判令时代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第一条确定的付款义务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779.2961万港元、受理费7.9649万元人民币。 南方日报记者 李静睿 通讯员 白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