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环境和自然资源定价与税收课题组主办的“环境定价、税收与财政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英国国家发展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大学环境学院的专家们,就环境财政改革的时机、财政政策对环境与贫困的影响、以财政手段进行流域水环境管理等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
据环境和自然资源定价与税收课题组中方专家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
马中教授介绍,今年国合会年会主题已经确定为“可持续城镇”,经过一年半研究,课题组已经有了初步成果,拟在今年11月的国合会年会上向大会正式汇报。
马中在研讨会上就中国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和定价等问题提出初步的政策建议。他认为,中央政府财力的快速增长、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为加快公共财政改革和建立财政制度创造了有利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因此,应该抓住时机,尽快改进中国环境定价和财政支出等制度。环境财政支出制度要考虑环境保护和解除贫困,考虑区域间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巨大差异;中央财政应该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支出账户,保证长期、稳定的环境保护投入;对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和服务实行包含环境保护成本的全成本定价,应让生产者和消费者合理分担环境成本。
原国家环保总局规划司巡视员王耀先介绍了“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财政资金需求。他建议国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环保重点工程,在政府财政安排中切实把环境保护支出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保持与财政收入同步的增长水平。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