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骗术骗银行6.7亿 谁为国家资金安全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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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 ||||||||
新华社报道 一起犯罪手法并不“高明”的利用票据套取银行资金案,涉案金额竟高达6.7亿元之巨!专家分析认为,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这起跨省区特大金融诈骗案,集中暴露了当前金融系统不良竞争加剧、监管不严等问题,再次为银行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监管缺失频演“案中案” 这是贵州迄今为止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件。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在当前发生的金融犯罪案件中,几乎都存在“里应外合”、行贿受贿等“案中案”。这起跨省特大金融诈骗案再次反映出:银行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分支行“一把手”“金钱沦陷”、道德滑坡,是导致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内部监管的不力或缺失,为不法分子大开了方便之门。 在此案11名犯罪人员中,有5人是银行职员。诈骗人员向这些银行职员行贿共500余万元,他们在收受贿赂后有意违规操作甚至帮助诈骗分子出谋划策。 2003年5月,珠海红大发展总公司、珠海中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元与同案犯贵州东龙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凡勇“合作”,签订了5份金额共3.99亿余元的虚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货方”东龙集团向“销售方”珠海红大公司按交易额出具了43张商业承兑汇票。在收受50万元贿赂后,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原行长石世芳越权分别为这些汇票向工行郑州经纬支行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不可撤销)担保函》;此前,受贿192万元的农行荔波县支行原行长陆世勤同样未经上级行授权,私自为珠海红大公司所持汇票出具了金额为6160万元的(不可撤销)担保函;受贿达318万元之巨的工行郑州经纬支行原副行长李晓燕,是为诈骗分子“服务”最卖力者,诈骗分子先后两次从她手里获得贴现资金共1.28亿元;李晓燕甚至授意下属为诈骗者伪造了汇票贴现所需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003年11月,周洪元又以680万元现金和向其转让一家注册公司为诱饵,诱使石世芳从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重要票据管理员处骗取了4本空白承兑汇票。 正是这4本空白承兑汇票暴露了这一金融诈骗大案。石世芳拿走票据后,管理员多次催还无果,遂向上级行报告。待反贪部门将4本汇票追回时,其中一本已全部填写,开出金额高达2.1亿元! 在这起案件中,出票企业均不在人行总行、工行总行、农行总行及其分行所发布的可以出具商业汇票的名册上;涉案的农行两家支行也没有如此巨额款项担保权,而贴现行亦未经工行总行授权办理“有银行担保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有关人士指出,此案表明票据市场建立统一的查询、查复平台,规范查询、查复操作程序尤为重要。银行系统内部还应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对各分支行业务操作过程实施零距离、跨时空的在线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操作。 谁来为国家资金安全负责? 业内人士指出,此案将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公开化了,那就是银行“打架”,国家遭殃,没人真正为贴现资金安全负责。当贴现行与担保行不属于同一家银行时,更易导致票据风险。 此案中,由于出票担保银行与贴现银行分别为农行和工行,双方都有“出了事有对方扛着”的心态,担保银行认为资金最终由贴现行支出,并不真正涉及本行资金,出了问题自己并没有损失;贴现行则认为反正贴现业务有别的银行担保,出了问题可向其索赔。这种心理加上重贿诱惑,双方便竞相为犯罪分子大开绿灯,使各项审查形同虚设。 票据风险防范的一个关键是确认汇票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工行郑州经纬支行派员赴农行荔波支行实地核实保单时,荔波支行原行长陆世勤所出示的上级行专项授权书,竟是诈骗分子帮助伪造的。而考察方未经仔细审核,即办理了贴现。工行经纬支行派人赴农行贵阳瑞金支行核实时,核保人员也未核对其上级行对该行的授权书,仅凭瑞金支行原行长石世芳个人手写的书面承诺即为这笔业务办理了贴现。同案被告人林凡勇在庭审中说,工行郑州经纬支行派人来他的贵州东龙实业集团公司考察时,前后不到20分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过是应付程序,走走过场。否则,自己没有不露马脚的道理。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贵州东龙实业集团公司及其董事长林凡勇名下资产不足1000万元。珠海红大、中元公司在2002年底以前就四处举债,资产已为负值。2002至2003年度,这两个公司在税务部门只缴纳了618元个人所得税和办理税务登记工本费,分别被珠海市国税、地税机关列为失踪户和非正常户。 此案的11名犯罪分子日前都已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此案实际被骗银行资金5200余万元,其中1500余万元赃款已无法追回。担保行和贴现行正拟为此对簿公堂。无论谁来为这笔巨额损失“买单”,无疑都是国家的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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