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清县实施“环境工程”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平台光明日报记者 耿建扩 通讯员 李文辉 刘增军
2004年“5.18”河北省经贸洽谈会,永清县继续保持了全廊坊市综合排位第四的好成绩,成功签约千万元以上项目45个,合同引资23.63亿元。其中,36个项目实现当年开工,14个项目实现了当年投产、当年纳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招商引资的机遇多了,挑战也多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靠什么来吸引投资者驻足,构筑招商引资的热土?海阔才可凭鱼跃,天高方能任鸟飞。基于对环境建设重要性的理性概括和深切体会,永清县提出“环境建设也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重实施“环境工程”,用良好的“软”环境换取了招商引资的“硬”效益。
近几年,永清县在执行好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规章,实行更加开放的行业准入政策,拓展投资领域,放宽注册条件。并相继出台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环境的有关规定》、《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他们通过将这些优惠政策在网上对外进行发布,吸引投资商纷纷前来到此兴业。滨松光子有限公司从网上了解到永清良好的投资环境后,派人主动与该县联系,将总投资1300万元的项目落户在永清。
“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一定要放开,把政府职能从行政审批转向调节服务,营造对外开放的优良环境。”永清县的决策者们达成了共识。该县在政府部门全面推开ISO9001标准化认证,政府职能从“越位”到“归位”,变“指令”为服务。截止到目前,该县已有46家政府部门通过认证,部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与此同时,对行政审批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600余项,取消178项,简化了办事手续,规范了办事程序,形成了“小政府、大社会,小审批、多服务,高效率、法制化”的行政管理格局。县国税局推出的“一窗式”服务,使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的任何一个“纳税申报”窗口都可以办妥认证、报税和纳税申报业务,减化了办税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为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害,该县建立了优化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对损害经济环境的政令梗阻、吃拿卡要、官僚主义、失职等13类违纪的行为,制定了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标准。出台了《关于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的暂行规定》,对各种利用职权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经查实,直接责任人“下课”待岗6个月,期满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重点大户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企业有权拒绝一切不合理收费;建立了企业统一收费中心,把环保局、质监局、水务局等7家职能部门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改由收费中心统一收取,实现“多家费,一家收,分头拔”,杜绝了收费中存在的收费单位多、收费超范围、超标准及“暗箱操作”等问题。
只有文明诚信的“梧桐树”,才会引得项目“凤凰”来。县委要求执法执纪和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亮出家底”,从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职能转变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为使承诺落实到行动上,永清县围绕“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兑现承诺”这一主线,开展了“下评上”活动,请100名“一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厂长经理等对各部门进行监督、评议、打分,结果纳入对部门的考核。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对反映的问题边查边改,纠建并举。此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业“三杯”竞赛、窗口单位“星级”达标、文明单位创建、信用等级评定等多项活动,目前共评出文明单位128个、星级窗口单位78个、信用村33个,信用户10000多户。
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永清成为投资者近悦远来的投资乐土。从2002年至今,永清已累计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100余个,亿元项目10几个。今年以来,该县又新谋划运作千万元以上项目73个,合同引资24.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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