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18
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5月15日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茧丝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规范蚕茧市场秩序,严格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茧丝绸行业平稳发展。
特急通知指出,预计2005年丝绸需求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桑蚕鲜茧收购价格(含税)为每50公斤700元(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100%),与上年持平。各地相关部门可参考上述预测价格,根据当地产销形势、生产成本等因素,在与毗邻地区充分协商与衔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发布蚕茧收购价格,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商务部(茧丝办)、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备案。
特急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资格准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继续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蚕茧收购市场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第412号令已明确保留“鲜茧收烘资格认定”、“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资格准入制度,做好《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复审和公示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蚕茧的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把好蚕茧收购主体准入关。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蚕茧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
特急通知强调,对蚕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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