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17
为了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就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将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协调,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各地工商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整治措施,加强沟通协作,认真督促检查。还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各地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省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要求,要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保证监管到位;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意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诚信意识;要认真落实广告监管公告、广告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各项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的检查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及时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整治成果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情况,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各地应按季度上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情况。各地查处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以及整治工作遇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还将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总结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前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在2006年1月底前公布;专项治理行动的总结考核结果在2006年7月底前公布。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一定形式予以表彰。(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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