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遏制景点涨价 票价调整至少间隔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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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8:5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与上次上调间隔3年以上 新华社记者 刘铮 发自北京 为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制止一些游览参观点门票竞相涨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
发改委通知明确,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实行公开听证。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一般不少于听证总代表人数的1/3,对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游览参观点,听证会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 发改委强调,要规范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作用。 根据发改委通知,原则上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与上次上调间隔3年以上,并合理确定调整幅度。对一些地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繁、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国家发改委可建议纠正,或可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暂停该地区门票价格调整。 发改委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有条件的地区,对公益性城市休闲公园,可逐步实行免票开放。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坚持既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又兼顾补偿服务成本和资源价值的原则,保持门票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近期要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认真审核,制止门票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持门票价格合理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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