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伙伴变原告 称潘石屹设BVI公司有逃税嫌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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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9:05 法制早报 | ||||||||
20次和解没有实质性进展 “中国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原告称:“潘石屹设立的7个BVI公司,有逃税的嫌疑” 潘石屹设立BVI公司为逃税? 潘石屹的辩护律师称:“三股东已经向媒体说了许多,潘总会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见 本报记者 李漠 2005年4月22日,就在让潘石屹声名鹊起的SOHO现代城对面的蓝堡国际公寓里,与他曾经共同艰难创业的伙伴,也是把他告上法庭的原告之二的姚军与谢光学,向记者介绍了关于他们与潘石屹打官司的最新情况。 谢光学说:“因为潘石屹缺少和解诚意,目前和解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看来再次对簿公堂恐怕在所难免。” 姚军说:“号称潘石屹经典之作的SOHO现代城,利润只有区区3亿多,我认为这不正常,即使是单价3000元的经济适用房,也应该达到这个数目。”姚军说:“潘石屹设立了7个BVI公司,有逃税的嫌疑。”。 记者随后来到SOHO现代城潘石屹的办公处,被告知潘石屹不在,去向不知。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办公人员与潘石屹的媒介负责人舒小姐接通了电话。记者说明想就有关BVI公司的一些说法儿采访潘石屹先生。舒小姐说:时间很满,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直至5月12日,记者发稿时止,潘石屹公司工作人员称仍不能安排本报记者采访。 潘石屹缘何设立BVI公司 采访中,三股东和原告律师多次提及潘石屹的BVI公司。 王晓滨律师:“在对红石公司的调查中,我们发现SOHO中国公司BVI-1、BVI-2等离岸公司。 “SOHO中国公司竟然作了7个BVI公司,我认为是为了逃税,也有理由让人感觉其账目有问题。”姚军分析说:“中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资金外流不容易。但是,中国人注册了BVI公司之后,回国投资,摇身一变就成了外资企业,其在华投资所获的利润,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全部外汇了。”姚军告诉记者。 王晓滨说:“潘石屹作为中国房地产开发界的领军人物,为什么要设立BVI公司?股东是谁?资金多少?经营状况怎样?是否有违法的洗钱行为?三原告都表示怀疑。” 潘石屹没话要说? 自4月21日,记者拨通了潘石屹的手机,潘的手机处于留言状态。记者留言要求采访。直到4月22日下午4时许,也没有回音。 记者来到SOHO现代城潘石屹的办公处。办公人员与媒介负责人舒小姐接通了电话。舒小姐说:潘石屹正在海南参加博鳌论坛亚洲分会,无法安排采访。 辩护律师三缄其口 4月22日,记者拨通了潘石屹辩护律师张学兵办公室的电话。被告知张律师出差外地,需要等到下周一。 4月25日,记者与张学兵律师取得了联系。张律师拒绝了采访。张律师说:没有潘石屹的授权,他不会透露任何情况。他还说,三股东已经向媒体说了许多,潘总会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见面会,说明情况。 和解谈判 一波三折 2004年3月份,潘石屹收到第一封律师函。4月份他安排了一次与三股东的会面。结果是不欢而散。 接下来的谈判,又多次陷入僵局。汪钢的父亲汪有芬告诉记者:“关键是赔偿金额谈不拢。最早谈的是每人600万,后来加到800万。这跟我们应该得的差得太远,所以不可能接受。” 谈判没有结果,三位原告只好采用了法律手段。2004年8月2日,北京市高院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 “2004年11月,双方口头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解。2005年2月底,潘石屹主动提出和解的愿望。”王晓滨律师说:“由于潘石屹那方提出了一个和解的愿望,双方都向法庭提交了延期举证的请求”。 “2005年3月,汪钢专程从美国回来与潘石屹相见。潘石屹同意的日期是3月15日,而汪钢的返程机票是订在3月16日。”姚军说:“到了15日那天,潘石屹却说自己没有时间,汪钢只好走了。我们真的感觉被涮了。” “最近一个多月,我们给他打电话,他也不回。照此发展下去,对簿公堂在所难免。”姚军等说:“感到自己权益被侵害。无论从经济,还是从感情都无法忍受潘石屹的所作所为。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是迫不得已。” 相关链接 关于BVI BVI是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gin Islands)的简写。英属维尔京群岛(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面积 153 平方公里。目前约有 2.1 万人,主要是黑人,原始土著居民为加勒比地区的印第安人)。BVI公司是只有一个申请者即可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公司名称必须是“有限公司”。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注册海外离岸公司的最大的好处是离岸公司可以享有课税极低、甚至近乎免税的优惠 , 有利于企业进行各种财务调度的安排;此外,离岸公司更可拥有高度保密性及较少的外汇管制。由于在此地区投资多数会豁免征收利得税,故一般从事控股、金融、保险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会选择将离岸公司注册于这类税务天堂。而且通过特定的信托安排,信托公司亦可避过缴纳遗产税。 事件回放 同室操戈 潘石屹夫妇被起诉 1992年潘石屹刚从海南来北京时,就与姚军、谢光学等在一起成立民营经济开发区,做万通开发项目,又一起搞北京红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石公司)。 1995年12月28日,红石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中红石公司出资300万美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20%。中鸿天公司开发了“现代城”项目。 2001年,在“现代城”项目接近尾声时,姚军、谢光学离开红石公司,加盟建华时代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采访中姚军称:“2002年3月l2日,潘石屹在没有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未与股东协调的情况下,将红石公司在SOHO现代城项目中的100%的权益,全部转给了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们认为红石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在l5亿元以上。这就意味我们在SOHO现代城的权益被剥夺了。” 2004年5月18日,姚军、谢光学等人委托律师去工商局查询,那时才发现红石公司已不再是中鸿天公司的股东,股权全部被转到SOHO中国的名下。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潘石屹的妻子潘张欣。 姚军等3名董事(红石公司共6名董事)接着要求查账,但遭到拒绝。谢光学说:“作为董事、股东,我们连查账的权利都没有!” 2004年6月9日,被称为当今中国房地产大腕的潘石屹,被小股东以侵害公司合法财产为由告上法庭,他们要求潘石屹作出不低于人民币1.05亿元的赔偿。 8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此案被法律界人士看作是股东代表诉讼机制在我国的启动。 2004年11月5日,姚军谢光学等3人以“股东、董事知情权被剥夺”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红石公司,2004年12月,法院受理此案。 2004年11月25日,姚军等三原告,又追递了《补充诉状》,将SOHO中国公司(BVI—1)连同法人代表即潘石屹的夫人潘张欣起诉,自此,潘石屹夫妇双双成为被告。潘石屹将面对的案件也分成“侵害公司合法财产”和“知情权”两个案件。 最终促成姚军痛下决心走上诉讼之路的是一张财务报表。姚军皱着眉头告诉记者他是三个小股东中最后在诉讼书上签字的人。他说:“号称北京1999年和2000年卖的最好,很多外地的发展商都来参观的现代城48万平方米的项目,利润只有区区三个亿!而报表显示红石公司却连续亏损。我无法接受,也很怀疑。那个阶段我是公司主要负责人之一,很清础公司的经营状况,我对最后看到的这样一张报表确实很失望。所以,想通过司法方式对我们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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