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房产泡沫 中国调整房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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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6: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 (记者 赵建华)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对外公布的消息说,今年以来,中国住宅业呈现了一定程度的过热局面。住宅价格上升趋势过快,已经出现了一定的泡沫。为此,中国对该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了调整。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住宅业泡沫未破裂之前,调整住宅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势在必行。现行对个人销售住宅的优惠政策,在这次调整中只调整了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
他说,为体现对商业性买卖和消费性买卖的区别,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防止炒卖普通住宅,对这种销售行为的营业税政策不再区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该负责人介绍说,对个人购买住房超过两年转手交易的,为体现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凡普通住宅可以继续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对非普通住宅则只能继续享受按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中国住宅业需求大于供给。房地产开发商已经销售的住宅中空置率相对较高,这些已经销售的住宅中商业性购买比重较高,消费性购买比重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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