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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索赔600多万 要求相关司法部门公开致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21: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喻彬 报道:备受关注的佘祥林杀妻冤案,又有新进展。昨日,被宣告无罪的佘祥林向相关机构提出437万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

  昨天上午,佘祥林向其赔偿义务机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包括七方面,赔偿金为437万元。据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介绍,佘祥林一案的国家赔偿是系列赔偿案,共涉及五个案件。其中佘祥林具体的赔偿请求和赔偿金包括: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为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3850000元;限制人身自由4006天的赔偿金255702.98元;造成本人生命健康权受到伤害,因医治而减少的误工收入80126元;造成本人身体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160240元;被抚养人杨思寒的生活费19822元,父亲佘树生的生活费1441.6元;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支付的律师费用,家人为申诉支出的差旅费用,已支付的医疗费、无名女尸安葬费等合计4000元。

  同日,周峰向湖北京山县公安局提出了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四人的赔偿申请共计约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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