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意见遏制炒房 购房2年内转手全额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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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4:24 新闻晚报 | ||||||||
自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对个人购房后转手交易,尤其是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意见指出: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算得快 一买家去年购入一套商品房,价值60万元,现在抛出,卖价100万元。如果在6月1日前成交,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只需缴纳2万元:(100-60)×5%=2(万元) 如果在6月1日后成交,按《意见》全额征税,则需缴纳5万元:100×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