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海外风投对华投资减少三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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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 ||||||||
风投业人士建议外管局考虑海外风投的退出需要 本报记者 吴慧 禹刚 发自北京 根据《亚洲创投月刊》(AsianVentureCapitalJournal)最新发布的统计资料,2005年第一季度,全球风险投资基金对中国的投资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三成多,仅有5.526亿美元。
该资料显示,全球创投基金第一季对中国的投资金额比一年前减少31%,而博大资本公司主席胡野碧昨天(11日)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两个通知“卡”了风险投资的退出路径,“堵”了民营企业海外红筹上市的道路。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月24日和4月8日先后发布了两个通知——《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两项新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开办或投资海外企业之前,必须由外管局审批。这是外管局首次发布这样的规定。 此前华平、新桥以及凯雷这样的国际投资基金一直通过海外设立的控股公司作为“退出之路”。 据接近外管局高层的一位人士称,这两个通知的本意在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无意限制风险投资。 国内著名创投咨询机构清科CEO倪正东昨天则向记者表示,外管局此前的两个通知,对创投业影响“的确较大”,“尤其是外资创投以及以前没有设立海外机构的创投基金。” 他介绍,受此政策变动的影响,创投基金将很难进行海外资产重组、并购等活动,由于政策还缺乏一些操作上的具体指引,短期内“只能是一个框架性的规定”。他还透露,一些国际大创投基金本可完成的投资项目,目前已经暂停下来,等待下一步政策层面的发展。 而根据外管局4月8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境内被并购企业今年1月24日之前发生的最近一期关联外资并购交易已于该日期之前办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内居民个人“应到被并购企业所在地外管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昨日,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院长陈工孟博士称,这两个通知增加了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短期影响是较大”,许多本来已经谈好的项目不得不停了下来。但“办法是肯定有的”,他坚信三个月到半年内就可见分晓。比如民营企业家可以把身份转换为“境外居民”,但这如前所说增加了交易的时间成本。 胡野碧称暂时没有对策,因为外管局的通知目前尚无实施细则,“现在处于不明朗时期”。巧的是,胡野碧也提到“境外居民对策”,但他对此并不乐观,称目前并无成功先例。 倪正东还表示,目前创投企业都在盼望监管部门能出台更多指导细则,以便恢复和重新开始投资项目。他透露,清科公司目前正积极运作一些研讨会和论坛,协助创投企业应对新政策的规定,“将市场的声音传达到监管层”。 而北京创业投资协会秘书长王松奇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帮助创投企业应对新政策要求方面,协会暂时还没有具体计划。 而在中国公司海外上市方面,倪正东表示,新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一些公司已经开始上市准备期了,但目前也被迫暂停。”他认为由于一些公司牵扯到将内地股份出售给离岸公司,目前来看,无法进行下去。 此前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一个常见方法就是,在诸如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设立控股公司,握有欲上市企业的股份。 他还透露,一些创投企业目前也加紧了政府公关工作,将该行业的处境向监管层反映,但他也表示,“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政策不会有很大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