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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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1:02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徐思佳 11日北京报道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银行公平和合法合规经营,防止外部营销人员不规范推销行为损害银行声誉。
《指导意见》共十三条,在起草目的、外部营销业务的概念、原则、范围、银行对外部营销业务及人员的内部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强调外部营销业务摊位使用或租用时间应在规定时限内;外部营销的业务范围仅限于银行综合信息的介绍,推介银行产品,寻找和开拓客户资源,分发空白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银行应加强对外部营销人员资质的管理,应建立充分的对外部营销人员培训的机制,应强化外部营销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的建设,应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