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称履行国企出资人职责没变成婆婆加老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0:43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重庆11日电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1日说,国资委成立两年多来,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没有变成“婆婆加老板”。 李荣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会议上说,国资委成立两年多
据了解,出资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神”,通过加强监管看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搞好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李荣融指出,国资委要做合格的出资人,关键是要依法行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各级国资委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意识,要充分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上级国资委要依法加强对下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指导和监督。 李荣融说,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也是各级国资委的重要职责。现在,随着各级国资委的建立,出资人到位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和关键环节也有了明确规范,一定要依法规范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替本级政府、替全国人民当好家、管好资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