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榕江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于2003年向国家环保总局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2003年8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两县被列为第八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两县依靠自己的力量,组织专家编制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总体规划。2005年4月26日至29日,由省环保局自然处组织专家对两县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总体规划进行论证。专家先后考察了从江县生态移民点、民族旅游点,榕江脐橙生产基地、民族旅游点后,认为两县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创建国家级生态
示范区建设试点的条件,总体规划紧紧围绕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大州”的战略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发展民族生态文化、开展民族生态旅游、建设生态农业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目标明确,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对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具有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总体规划。
至此,贵州省目前已开展创建的1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总体规划已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县(市、市辖区)将按照通过审查的总体规划要求开展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省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的指导,使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收到实效,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在全面完成和达到指标后,争取早日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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