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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业务员被控侵占公司百余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17:47 北京晚报

  小业务员被控侵占公司百余万

  本报讯 (记者 周明杰) 今天上午9时50分,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的刘旭辉被带到了海淀法院第三法庭被告席。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7月,某电气集团北京销售公司业务员刘旭辉利用负责回收货款
的职务之便,将东城区电气安装工程处支付的26.4万元侵占后潜逃。同时,1999年7月至10月,刘伙同他人采取与本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先后侵占本公司货款84万元。

  刘旭辉承认了第一起侵占事实的存在,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他强调,他拿那笔钱是因为在他离开公司时,有2年多时间公司一直拖欠他的工资,总数就达到20多万。对侵占84万元的指控,刘旭辉不承认。刘旭辉说,他曾经向有关机关写过揭发单位问题的举报信,2000年10月就离开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都是按照公司授意做的,他没有拿那84万元。但当法官询问他的解释是否意味着指控单位报复时,刘旭辉却又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刘旭辉的辩护人则一再重申,刘拿走的26.4万元只是用于抵付他的工资,方法不妥,不属于职务侵占。10时35分,公诉人提出需要补充证据,请求暂时休庭。法官表示将择日重新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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