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照明节能标准建筑不得开工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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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1:17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5月9日电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紧张的矛盾日益显现。国家将贯彻节能优先政策,并将“照明器具”列入节能重点领域,在“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记者从在上海召开的中国绿色照明国际会议暨第六届国际高效照明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
国家将严格照明产品市场准入。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达不到建筑照明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把照明系统设计纳入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严格限制使用低效照明系统;继续组织实施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探索建立认证产品国际互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