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观点摘自4月28日召开的2005年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论坛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投资只占吸收外资的1/1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陈清泰: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一直没有完全克服企业制度的弱势,尽快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我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的重
内蒙古鹿王羊绒集团公司名誉董事长高丰: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审批和政策指导程序明显滞后于企业“走出去”的发展速度,这也使企业失去很多发展机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蒋黔贵:我国企业对企业所在国法律环境了解程度的不足,增加了国际并购与经营的额外风险。要抵御这种风险,企业本身应率先建立较完备的法律顾问制度。此外,还应选择双方较熟悉、有国际信誉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作为合作伙伴。
本文章仅代表作这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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