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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攻坚坚在哪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3:37 《中国企业家》

  “谁出资,谁所有”在我们中国怎么就这么有基础? 马克思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还应不应该提倡?

  文/孟晓苏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攻坚”进行了好多年,有人认为“攻坚”任务已经完成了。最
近,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当前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可见这个“坚”还是没有攻下来。我看现在大家连什么是“坚”、谁是“坚”都没有弄明白,理论上越闹越糊涂。

  去年的一场国企产权改革争论,把前几年沉淀下来的指责国企改革的污泥搅成了一池浊水。今年中央要求“着力推进改革”,但同时又对管理层收购进行了限制,把改革大门关得只剩一条门缝。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是明确而坚定的,我们企业负责人也深知股权改革的重要,把人们闹得一头雾水的倒是一些“理论家”。

  今天我带来了《资本论》,谈理论问题别忘了以什么为依据。

  我想谈谈三个问题。

  坚持“国有制”

  还是改革“国有制”?

  第一、我们的改革目标是坚持“国有制”还是改革“国有制”?

  长期以来我们把建立与维护“国有制”当作目标,其实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经济制度的设想不是建立“国有制”,而是“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这是他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得出的结论。

  马克思多次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实行的国有制“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但他称这种“国家所有”是“虚幻的共同体”和“虚幻的普遍利益”,而他将“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称为“真实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利益”。我们已经看到,传统国有制确实是难于找到“所有者”的所有制,而在股份制企业、公众公司中,持股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股权在哪里、有多少,这才是劳动者“真正的共同体”。

  现在党中央已经正本清源,要求“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就是要求将“传统公有制”改造成为“新公有制”。我们无论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还是“与时俱进”,都应该向这个目标走。

  我们不能因为改革有不规范的现象就放弃改革,更不能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改换为“坚持以国有制为主体”而不搞改革。

  国有企业的股权卖给谁

  不卖给谁?

  第二、既然推进“股权多元化”是我们的目标,那么原来国有企业的股权可以卖给谁、又不能卖给谁呢?

  现在规定“大企业不搞MBO”,这就把“不能卖给谁”给明确了。但是国际上管理层持股已经成为潮流,难道中国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就只能卖给外国人和国内的私人企业主?只能卖给牟其中、周正毅?就不能由柳传志李东生等管理层来持股?其实正是管理层持股使联想TCL公司获得了活力,给所有者带来了增值。现在国际上“两权分离”的理论已经得出结论,就是在股权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条件下,必须解决好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目标相一致的问题,而主要解决办法就是实行MBO和期股、期权制度。现在中国的大企业也已经在“两权分离”,怎样使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一致起来呢?难道只靠搞“三讲”和从外部派人去加强监管?就不能从股权制度上解决?搞农村承包制时也没有规定土地不准包给本村农民。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不是有必要做出这样规定呢:“卖给谁都行、惟独不准卖给企业经理层”!

  “保姆不能变主人”的观点

  已经过时

  第三、从“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层面来分析。现在有人把国有企业与经营者的关系比喻为“主人与保姆”的关系,而“保姆将变成主人”的警告使人猛醒——哪能让经营者变成企业的主人!那么国有企业与经营者的关系是不是“主人与保姆”或者“地主与长工”的关系呢?

  按照原始资本主义所依据的“谁出资,谁所有”原则,一切都应当归出资人所有,当然没有劳动者的份,因此“地主就是地主、长工就是长工”。而从李嘉图到萨伊的经济理论已经开始承认劳动价值。马克思则发现剩余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并以此为基础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影响到世界发展的进程。我们本来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如今怎么信奉起“谁出资,谁所有”来,反而认同了这个原始资本主义的旧观念呢?如果我们现在承认了它的“天经地义”,那么马克思主义是不是就没有出现的理由了。

  事实上,“保姆不能变主人”的论点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已经过时,那里已经有很多办法可以使企业管理层和科技创业者拥有股权。如基金参股制度和期股期权制度,造就了微软、Yahoo! 这样的大企业。如果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Yahoo! 公司就不应当属于杨致远的创业团队,而应当属于原始出资的风险投资公司,Intel公司和Cisco公司也都应另属他人——幸好现代资本主义已经有了承认劳动和鼓励科技创新的制度。周其仁教授认为中国企业家在企业中具有“资产价值”,可是“谁出资,谁所有”在我们中国怎么就这么有基础,这么一呼百应?以它为理论武器来批判别人怎么就那么振振有词?而现在我们讲马克思主义是不是让人感到奇怪了?再唱《国际歌》“一切归劳动者所有”是不是已经不合时宜了?因为现在“主旋律”好像变了,变成了“一切归出资人所有,哪能容得保姆变主人”!

  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制度还是应当建立在承认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

  我所在的企业是中央国企。我虽然没有能力改造自己的母公司,但是可以推进下属企业的改革。由于房地产开发新项目可以设立新公司,我们在新设立项目公司的时候就由经营者“出资入股”,一般是参股20%-30%,属于“激励型股权”而不是“控制型股权”。它不是“MBO”,也不是“老国企改制”,完全符合所有的现行规定。这种新公司已经成为我们新的效益增长点。但是没有改制的老国企怎么办?还是“冰棍效应”——拿在手里化掉了没人管,如果是在没有化掉之前让经营者吃了一口,那可不得了,全社会的人都认为自己吃了亏!我同意大企业不搞“MBO”,把股权都“买走”并不好,但是可以搞“MBI”——它不是Manager Buy“OUT”,而是Manager Buy“IN”,即由经营者“买进来”做小股东。

  在中国干事的经验是,遇到“难题无解”的时候换一个新词汇,往往能收到“柳暗花明”之功效。在国企改革“前进也难、后退也难”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引进新概念来解决新难题?

  现在企业效益普遍看好,容易使人随遇而安、放松改革;而思想理论上的空前混乱,又容易使人心有疑惧、放弃改革。

  我们的企业工作者在工作中都要问一句:今年到底是有利于推进国企改革的一年,还是不利于推进国企改革的一年?我希望理论界能形成支持国企改革的呼声,改变目前的舆论氛围。不要又鼓动企业家去“攻坚破难”,又要企业家背负着沉重的、随时可以把自己钉在那里的“十字架”。

  (作者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教授。文章根据作者在2005中国脑库年会发言整理,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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