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钢材煤炭稀土金属出口退税率下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1: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桂芳)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于2005年5月1日起,将20类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11%;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上述规定的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