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钢举行首批7家辅业改制企业揭牌仪式,标志着鞍钢在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2002年,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鞍钢在主辅分离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积极落实国家政策。2003年底,集团公司确定建设总公司、机械制造公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实业发展总
公司、汽车公司、电气公司和钢绳厂7家单位为首批改制试点单位。经过2004年近一年的模拟改制,这些企业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职工增强了信心,为正式改制奠定了坚实基础,具备了正式改制条件。今年4月份,首批改制单位先后成功召开了首届股东大会,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构建了法人治理结构。
揭牌仪式表明鞍钢在体制和机制上取得的重大突破。这次改制将进一步推动主业发展,壮大辅业。通过一年的模拟改制,7家改制企业都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实践证明,有着强大主业支撑的鞍钢辅业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只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不断地推进改革与发展,企业肯定能够取得成功。改制对鞍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改制企业投资人的鞍钢,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仍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运用新的模式去管理和支持改制企业,要运用现代企业的机制,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来运作改制企业。改制的企业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保证企业改制、改革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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