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当天,福州市政府在于山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4年福州市环境质量状况。这是福州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后首次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04年,福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的排位由2003年的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但城区噪声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大气环境质量提高
2004年,福州市城市建成区空气污染指数均值为61,低于2003年的64;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高于2003年的94.2%;全年出现轻微污染8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拆迁工地扬尘是首要影响因素。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达到一级标准。全年酸雨率为28.7%,较上年的40.7%有所降低。
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04年,闽江干流福州段、支流大樟溪各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支流梅溪口断面各水质指标年均值达到Ⅳ类标准。敖江水质较好,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但龙江下游污染严重,各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溶解氧等多项指标年均值都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为劣Ⅴ类水体。主要原因是东张水库下泻水量极少,龙江又接纳了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出其环境容量。
此外,福州内河水质与上年总体相当;城区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58%;近岸海域多数受到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汞。
城区近七成受噪声污染
2004年福州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略有降低,平均值为56.2分贝,比上年微降0.1分贝,各测点的区域环境噪声声级水平介于50-60分贝之间。城区受噪声影响的区域面积占69%,娱乐业、餐饮业及建筑工地噪声扰民问题仍较突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4分贝,与2003年持平。
2004年,福州市以较为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优良的环境质量、扎实的工作业绩,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成为全国第五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
据悉,今后三年,福州市将继续实施三年持续改进计划,每年解决一批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为建设绿色海峡西岸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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