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助农政策效应显现 农民税费下降三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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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 15: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陈二厚、刘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农民人均税费负担同比下降31.5%,其中农业税负担下降72.8%;农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速度超过城市3.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说,这是我国继续支持农业、重视“三农”工作的重要结果。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中央去年和今年连续出台两个一号文件,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已经开征多年的农业税,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这样一来,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宣布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直接受惠300多亿元。 今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征农业税;全国全部免征牧业税;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主要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支出总额将达到664亿元;中央安排150亿元,增加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的转移支付。 在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的同时,中央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仅去年一年,全国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资金总额就达116亿元,对粮食主产区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8.5亿元;各级财政的“三农”投入超过2000亿元,创历史之最。今年,中央财政支农的力度还将加大,给农民的实惠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中央助农政策效应在今年一季度继续得以显现。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人均967元,实际增长11.9%,增速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农民从农业生产经营中获得的现金收入增长20.1%。 专家指出,尽管一季度农民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当前农业基础地位仍较薄弱,农民增收的空间依然有限;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部分抵消了增收的成果;全部免征农业税,也只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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