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首批七家辅业改制企业正式脱离母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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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1:51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4月30日电 (记者 陈光明)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首批7家辅业改制企业30日正式脱离"母体",划归鞍山市,注册到地方。这标志着鞍钢在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辅业改制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据鞍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玠介绍,2002年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鞍钢在主辅分离取得显著
刘玠认为,七家企业的改制成功,是鞍钢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创新,取得的重大突破,将进一步推动主业发展,壮大辅业。实践证明,有着强大主业支撑的辅业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只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场规律,不断地推进改革与发展,企业改制肯定能够取得成功。改制对鞍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今,改制的7家单位注册到地方,形成新的地企合作模式,会有新的地企合作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对鞍钢的发展、对7家改制企业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 据悉,作为改制企业投资人的鞍钢,已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运用新的模式去管理和支持改制企业。鞍钢已运用现代企业的机制,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来运作改制企业。鞍钢倡导改制的企业继续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保证企业改制、改革取得新成绩。 刘玠总经理和鞍山市委书记李英杰一同给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和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7家改制企业揭牌。 鞍山市委书记李英杰和市长张杰辉告诉记者,鞍钢改革的新成果,标志着鞍钢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是鞍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采取的实际步骤。这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为完善鞍钢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企业制度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鞍山地方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注入了新活力。他强调,鞍山市委、市政府支持鞍钢改革发展是多年来的既定方针。地方政府将与鞍钢一同努力,大力推进鞍钢辅业改制和主辅分离,在支持鞍钢改革发展方面,做到力度不减、决心更大、工作更实、效果更好。(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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