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重庆市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的稳定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重庆市国资委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要求关闭破产企业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政策引导宣传和破产企业资产的处置及职工的安置,杜绝违规或暗箱办理提前退休和不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保险。企业破产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造成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流失和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给社
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尽快妥善解决,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而群众又要求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疏导。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建立特困职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和慰问等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好特困职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
四是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要依法追求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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